以房养老”两年试点到期 四大试点城市仅60户投保

 6月30日,试点两年的“以房养老”迎来“大限”。这份沉甸甸的养老政策响应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大试点城市只有60户投保,并且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产品。经过两年的试点,“以房养老”首批参保对象的生活发生了哪些改变?试点之后的“以房养老”路在何方?

  □背景

  以房养老四地试点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保险版“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5年3月,经过保监会批准,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由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同年4月,家住北京西三旗的两位老人,与幸福人寿北京分公司签下“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投保单,这标志着以房养老保险正式落地。

  □成效

  四地仅有60户投保

  据了解,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截至2016年6月28日,投保60户78人。从区域来看,一线城市(北上广)相较于二线城市(武汉)对该产品需求、认知度高;从家庭构成来看,无子女老人占到40%,主要是孤寡、失独老人;从月领养老金来看,以月领养老金5000-10000元居多。

  对于该产品的销售,幸福人寿在给记者的采访回复中表示:“目前的销售情况我们认为还是符合预期的。”中国“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目前只是试点阶段,仅有四个城市参加,同时,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在做,产品也只有‘幸福房来宝’A款这么一个单一产品,我当初设定两年内有20户投保就算成功,如今的数据我已经相当满意,并且从试点中看到了希望,靠前批试点已经成功。”

  □探因

  传统观念是较大挑战

  据了解,在试点过程中,“以房养老”试点遇到的较大挑战是传统观念。目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是社会主流,绝大多数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给孩子。

  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保单生效的用户数不到80位,但是前来咨询的老人很多。“成单率不高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老人愿意参与,但是子女或者亲属不同意;还有一种是因为产权问题,有一部分老人的房屋产权是央产房或者军产房,这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会增加很多难题。”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一位上海的老人非常想参加以房养老,但是因为妻子过世后,房屋的一半产权归儿子所有,房子遂变成了不完全产权,儿子不同意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因此陷入僵局。“这位老人和我们签署了意向书,他希望我们多给他一些时间,由他来说服家人。”

  据上述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的以房养老产品,需要客户指定身故继承人,等投保人将来过世之后房子并不是给保险公司,继承人可以优先选择偿还保险费用赎回房屋。如果继承人不赎回,被抵押的房屋再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置,其中扣除已经支付给老人的养老金部分,同时减掉保险公司相关费用,剩余的价值还将返还给继承人。

  房价波动大成为障碍

  “以房养老”试点工作推进一年多以来,很多人对这种新的养老方式还不是很了解,此外,不仅是参保对象热情不高,另一端的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也并不热心。截止到目前,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保险公司中,仅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了相关产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是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提高老年生活水平的选择,不过,这种方式更适用于那些养老资金不足的老人,也适合于为了使自己的老年生活更加体面、更加有尊严而筹集更多养老资金的老年人。庹国柱指出,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特定群体,至少目前还不是大众化的养老保障选择。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苏教授表示:“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同时还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相关政策的执行不仅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认知。郝演苏认为,由于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波动较大,导致保险公司与“以房养老”客户对于房屋未来价格走势产生认识差异,可能是我国“以房养老”试点开展不顺利的一个因素。

  据悉,在发达国家,“以房养老”有着成熟的运作方式,比如,房价一旦出现波动,就有一种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相关的风险应对机制也是关键。

  “保险公司对开发这种产品还是持比较谨慎保守的态度,因为未来涉及房产价格走势,还有人口长寿风险。”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的以房养老产品设置比较单一,对于老年人来说,未来的需求并不只是给付货币的多少,更多的是需要一些护理服务,老年人对未来医养需求也将越来越高,如何做好衍生产业链也是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也有保险业人士指出,以房养老四地试点,仅一家保险公司参与,这主要因为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于微利经营,无法调动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

 6月30日,试点两年的“以房养老”迎来“大限”。这份沉甸甸的养老政策响应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大试点城市只有60户投保,并且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产品。经过两年的试点,“以房养老”首批参保对象的生活发生了哪些改变?试点之后的“以房养老”路在何方?

  □背景

  以房养老四地试点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保险版“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5年3月,经过保监会批准,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由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同年4月,家住北京西三旗的两位老人,与幸福人寿北京分公司签下“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投保单,这标志着以房养老保险正式落地。

  □成效

  四地仅有60户投保

  据了解,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截至2016年6月28日,投保60户78人。从区域来看,一线城市(北上广)相较于二线城市(武汉)对该产品需求、认知度高;从家庭构成来看,无子女老人占到40%,主要是孤寡、失独老人;从月领养老金来看,以月领养老金5000-10000元居多。

  对于该产品的销售,幸福人寿在给记者的采访回复中表示:“目前的销售情况我们认为还是符合预期的。”中国“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目前只是试点阶段,仅有四个城市参加,同时,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在做,产品也只有‘幸福房来宝’A款这么一个单一产品,我当初设定两年内有20户投保就算成功,如今的数据我已经相当满意,并且从试点中看到了希望,靠前批试点已经成功。”

  □探因

  传统观念是较大挑战

  据了解,在试点过程中,“以房养老”试点遇到的较大挑战是传统观念。目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是社会主流,绝大多数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给孩子。

  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保单生效的用户数不到80位,但是前来咨询的老人很多。“成单率不高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老人愿意参与,但是子女或者亲属不同意;还有一种是因为产权问题,有一部分老人的房屋产权是央产房或者军产房,这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会增加很多难题。”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一位上海的老人非常想参加以房养老,但是因为妻子过世后,房屋的一半产权归儿子所有,房子遂变成了不完全产权,儿子不同意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因此陷入僵局。“这位老人和我们签署了意向书,他希望我们多给他一些时间,由他来说服家人。”

  据上述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的以房养老产品,需要客户指定身故继承人,等投保人将来过世之后房子并不是给保险公司,继承人可以优先选择偿还保险费用赎回房屋。如果继承人不赎回,被抵押的房屋再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置,其中扣除已经支付给老人的养老金部分,同时减掉保险公司相关费用,剩余的价值还将返还给继承人。

  房价波动大成为障碍

  “以房养老”试点工作推进一年多以来,很多人对这种新的养老方式还不是很了解,此外,不仅是参保对象热情不高,另一端的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也并不热心。截止到目前,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保险公司中,仅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了相关产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是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提高老年生活水平的选择,不过,这种方式更适用于那些养老资金不足的老人,也适合于为了使自己的老年生活更加体面、更加有尊严而筹集更多养老资金的老年人。庹国柱指出,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特定群体,至少目前还不是大众化的养老保障选择。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苏教授表示:“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同时还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相关政策的执行不仅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认知。郝演苏认为,由于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波动较大,导致保险公司与“以房养老”客户对于房屋未来价格走势产生认识差异,可能是我国“以房养老”试点开展不顺利的一个因素。

  据悉,在发达国家,“以房养老”有着成熟的运作方式,比如,房价一旦出现波动,就有一种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相关的风险应对机制也是关键。

  “保险公司对开发这种产品还是持比较谨慎保守的态度,因为未来涉及房产价格走势,还有人口长寿风险。”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的以房养老产品设置比较单一,对于老年人来说,未来的需求并不只是给付货币的多少,更多的是需要一些护理服务,老年人对未来医养需求也将越来越高,如何做好衍生产业链也是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也有保险业人士指出,以房养老四地试点,仅一家保险公司参与,这主要因为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于微利经营,无法调动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